莱阳市新冠病*疫苗全民免费接种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流行,我国疫情防控仍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阶段!我国广东、云南再次发生新冠疫情,提示我们必须全力以赴尽快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员接种,否则一旦全球、全社会开放流动,如果您没有接种疫苗,将会面临巨大感染风险和传播隐患。
为了尽快建立免疫屏障,根据市委市*府安排,近日在全市社区开展一次走访活动,全面摸清未接种人员情况,向市民面对面宣传疫苗接种常识,倡议全市居民积极参与疫苗接种,请市民积极配合机关干部走访联系。
目前,我国使用的新冠灭活疫苗抗体阳转率达到90%以上,保护率达到70%以上,特别是对中、重症的保护率达到近%,疫苗的保护效果非常好。我国几乎所有人都没有针对新冠病*的免疫力,对新冠病*是易感的,感染发病后,有的人还会发展为危重症,尤其60岁及以上老年人因为基础疾病较多,感染新冠病*后,重症率和死亡率远高于年轻人。通过数据显示,接种疫苗后,一方面绝大部分人可以获得免疫力,接种了疫苗的人的感染风险和严重程度均低于未接种疫苗人群;另一方面,通过有序接种新冠病*疫苗,可在人群中逐步建立起免疫屏障,阻断新冠肺炎的流行。
我市共设置了22处固定接种门诊,并组建了42支流动接种队,正在有序开展18周岁以上(包括老年人)符合接种条件人群的新冠疫苗免费接种工作,请广大市民积极与所在村庄、社区或者单位联系报名,并根据村庄、社区或者单位的通知前往指定接种点进行接种。
目前,国家正推行“一码通行”管理,将把个人疫苗接种信息整合入健康码,接种新冠疫苗后,将得到健康码金盾保护,使未来的交通出行、入学、工作、出入公共场合等各方面更加健康、安心、便捷。
早接种早安全!在此,我们倡议,全体市民相信科学、从我做起,立即行动起来,以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预约登记、积极接种疫苗,携手共筑免疫屏障,全力守护梨乡家园!
莱阳市新冠疫苗接种点地址及时间(城区)
新冠疫苗接种禁忌
为您解答可以接种的情况
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2、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正常,可以接种。
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mmHg,可以接种。
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高渗状态、乳酸酸中*),可以接种。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0、正在治疗的病情稳定的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恢复正常的慢性肝炎患者,包括正在口服抗病*药物治疗的患者,可以接种。
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
16、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18、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0、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
23、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24、脑梗塞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
25、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话,可以接种。
26、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
27、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疫苗的问题。
28、月经期可以接种。
29、侏儒症可以接种。
暂缓接种的情况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严重慢性疾病患者暂缓接种。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
6、诺如病*或其它病*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
7、目前有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或患有上述急性并发症或痊愈未满2周的糖尿病患者,暂缓接种。
8、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TSH>10μIU/mL,且T3、T4低于正常值时,暂缓接种;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亢性突眼患者,暂缓接种。
9、接受干扰素治疗的慢性肝病患者,暂缓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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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接种的情况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
7、急性肝炎患者,主要包括急性甲型、戊型病*型肝炎和急性药物性肝损伤患者在临床症状及肝功能尚未完全恢复前,不宜接种新冠疫苗;慢性肝病急性期患者,主要包括慢性乙型、丙型病*性肝炎的急性发作期,不宜接种新冠疫苗;严重的肝病患者,主要包括肝衰竭、失代偿期肝硬化、原发性肝癌患者等不能接种:性肝病同时合并有其他免疫性疾病的患者,此类属免疫紊乱人群,不宜接种。
8、新冠肺炎治愈人群或无症状感染者暂不推荐接种新冠疫苗。
其他情况
1、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3、新冠病*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
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疫苗。
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
7、既往新冠肺炎病*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疫苗。
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核酸及抗体检测。
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10、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11、新冠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
12、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
13、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
14、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来源:梨乡莱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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