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加急性肝衰竭(ACLF)是在慢性肝病基础上发生的急性肝功能失代偿的临床综合征,特点是伴随多器官功能衰竭和短期高病死率[1]。由于不同国家区域ACLF的病因、诱因及发病机制不同,不同学会对ACLF的定义存在一些争议,包括是否将器官功能衰竭纳入ACLF的定义、慢性肝病基础是否包括非肝硬化的慢性肝炎,是否包括失代偿期肝硬化,以及肝衰竭与脓*血症二者的因果关系等,目前尚缺乏公认的疾病定义、诊断标准、系统评分、临床分型及预后评估体系。临床医生一直致力于探索早期评判ACLF不良预后的方法,给予患者恰当的诊疗方案,合理安排医疗资源,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肝移植和终身免疫抑制治疗。本文着重梳理常见的ACLF疾病严重程度评分方法和不同分型特点,探讨适合于我国国情的ACLF分型。
目前国际上用于判断ACLF疾病严重程度及预后的评分系统包括CLIF-SOFA、AARC、MELD、MELD-Na、COSSH-ACLFs等评分,但大多数评分标准的衍生是以患者28d或90d死亡率为评价指标,基于诊断ACLF时基线临床各项指标而制定[2-6]。临床分型有依据慢性肝病基础进行的非肝硬化、肝硬化代偿期和肝硬化失代偿期基础发生的ACLF以及按疾病预后组织病理学ACLF模式。
一、欧洲肝病学会(EASL)、亚太肝病学会(APASL)对ACLF没有进行分型/分期,主要是通过CLIF-SOFA评分、AARC评分对疾病严重性进行分级。
(一)EASL-CLIF
年EASL-CLIF发表了对8个国家29个肝病中心例ACLF患者的大队列、多中心、前瞻性的观察研究(CANONIC研究)。EASL-CLIF提出ACLF是在慢性肝硬化基础(包括代偿期或失代偿期肝硬化)上出现的急性失代偿,出现多器官(肝、脑、肾、凝血、循环、呼吸等)衰竭,合并短期高病死率(28d病死率≥15%)的复杂综合征[2]。疾病严重性采用CLIF-SOFA评分[2],疾病分1~3级:(1)ACLF-1级:肾衰竭或者一个非肾衰竭伴有肌酐1.5~1.9mg/dL和(或)轻到中度肝性脑病;单一脑衰竭伴有肌酐1.5~1.9mg/dL;(2)ACLF-2级:2个器官衰竭;(3)ACLF-3级:3个或以上器官衰竭。CANONIC研究利用住院期间患者诊断后48h内、3~7d内、8~28dACLF等级的变化来预测疾病转归。ACLF的诊断及分级着重反映急性失代偿肝硬化,侧重多器官功能衰竭和28d高死亡率三个特征,研究人群主要为欧洲酒精性及HCV感染肝硬化,少数为HBV感染者,与亚太地区及我国的HBV感染为主导致ACLF明显不同。HBV感染为主的ACLF多为单一肝脏衰竭合并凝血障碍,且相关研究也证实该标准并不完全适合中国和亚太地区ACLF患者[6]。
(二)APASL亚太肝病学会
APASL《慢加急性肝衰竭最新共识》是基于例ACLF患者资料,并在版慢加急性肝衰竭共识基础上进行的更新,更新更多基于亚太地区的多中心前瞻性研究队列数据,强调“证据为基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