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深圳市专属医疗险重大疾病类产品
来啦
于年1月12日0点正式上线销售
该产品按照
最新版重大疾病定义开发的
新型重大疾病类产品
为深圳市民量身打造
可满足市民对重大疾病保障的急迫需求
图源:摄图网()
“专属重大疾病保险”是什么样的?
能给参保人带来哪些保障呢?
定额给付深圳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为定额给付型产品,符合健康条件的0至69岁深圳基本医保参保人均可购买。
参保人购买后,如经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28种重大疾病,可一次性获赔约定的保险金额,用于弥补因罹患重大疾病造成的家庭收入损失,以及保障后续的长期康复需求,从而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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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26岁的任先生,购买保额为20万元的专属重大疾病保险10年期产品,一次性仅需缴纳保费元。若在保障期间,任先生经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28种重大疾病,经保险公司审核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即可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20万元保险金赔付。
参保条件和年龄限制投保时符合合同约定的身体健康条件、已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然人可作为专属重大疾病保险的被保险人,也可以为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配偶、子女购买深圳专属医疗险产品。
除了中国居民,在深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持非中国居民身份证人员也同时可以投保,包括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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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有年龄限制,具体为:
1年期产品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含)至69周岁(含);
5年期产品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含)至65周岁(含);
10年期产品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含)至60周岁(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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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其他重疾险保额叠加专属重大疾病保险实现一次交费保障1年、5年、10年,保险保额也可累加,投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障期间,也可投保多份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保额还可与投保人已购买的其它重疾险保额叠加,为个人风险保障加保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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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投保方式包括现金支付,以及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目前为.85元)的,可将个人账户中不高于余额30%的部分用于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购买后,个人账户剩余额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一个医保年度内,同一个人账户累计用于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的金额不超过元。
注:如想查询自己的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可在深圳生活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