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基因型特异性方案仍然推荐用于临床,主要考虑其在中国的可负担性优于泛基因型方案,以及一些特殊人群(如失代偿期肝硬化、儿童/青少年和肾损伤等的患者)。泛基因型DAAs方案的应用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推荐方案。
1术语本指南用到的术语及其定义见表2。
2流行病学和预防
2.1流行病学
丙型肝炎呈全球性流行,不同性别、年龄、种族人群均对HCV易感。我国一般人群HCV感染者万,如加上高危人群和高发地区的HCV感染者,共计约万例。
HCV主要经血液传播,途径包括:(1)经输血和血制品、单采血浆回输血细胞传播。(2)经破损的皮肤和黏膜传播。(3)经性接触传播。
2.2预防
目前,尚无有效的预防性丙型肝炎疫苗可供使用。丙型肝炎的预防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2.2.1筛查及管理
2.2.2严格筛选献血
2.2.3预防医源性及破损皮肤黏膜传播
2.2.4预防性接触传播
2.2.5预防母婴传播
2.2.6积极治疗和管理感染者
:HCV感染筛查方案应根据当地HCV感染的流行病学情况制订,最好纳入国家防控计划中。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丙型肝炎筛查及管理》对丙型肝炎高危人群进行筛查及管理(B1)。
3病原
HCV属于*病*科肝炎病*属,其基因组为单股正链RNA,由约9.6×个核苷酸组成。
4自然史
暴露于HCV后1~3周,在外周血可检测到HCVRNA。急性HCV感染者出现临床症状时,仅50%~70%抗-HCV阳性,3个月后约90%患者抗-HCV阳转。大约最高45%的急性HCV感染者可自发清除病*,多数发生于出现症状后的12周内。病*血症持续6个月仍未清除者为慢性HCV感染,急性丙型肝炎慢性化率为55%~85%(图1)。病*清除后,抗-HCV仍可阳性。
HCV感染进展多缓慢。感染HCV时年龄在40岁以上、男性、合并糖尿病、嗜酒(50g/d乙醇以上)、合并感染乙型肝炎病*(HBV)、合并感染HIV并导致免疫功能低下者可加速疾病进展。肝硬化和HCC是慢性丙型肝炎患者的主要死因。
5实验室检查
5.1HCV血清学检测
抗-HCV检测(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或者酶联免疫吸附法)可用于HCV感染者的筛查。
5.2HCVRNA、基因型和变异检测
6肝纤维化的无创诊断
:如果抗-HCV阳性,应进一步检测血清或血浆HCVRNA或HCV核心抗原(HCVRNA检测不可进行时),以明确是否为现症感染。怀疑HCV急性感染时,即使抗-HCV阴性,也需要检测HCVRNA(A1)。
:可以采用APRI评分或FIB-4指数等血清学和(或)TE等无创诊断方法帮助判断是否存在肝硬化或纤维化。目前的无创方法对于肝硬化的诊断效能优于肝纤维化。这些无创指标联合应用,可以提高肝纤维化的诊断准确率。当两者结果不一致时,建议进行肝组织学检查明确诊断(A1)。
7影像学诊断
目前,常用的影像学诊断方法包括腹部超声(US)检查、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成像(CT)和磁共振成像(MRI)等,主要目的是监测慢性HCV感染肝硬化疾病进展情况,发现占位性病变和鉴别其性质,尤其是监测和诊断HCC。
8病理学诊断
9临床诊断
9.1急性丙型肝炎的诊断
(1)流行病学史:有明确的就诊前6个月以内的流行病学史,如输血史、应用血液制品史、不安全注射、文身等其他明确的血液暴露史。
(2)临床表现:可有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等,少数伴低热,轻度肝肿大,部分患者可出现脾肿大,少数患者可出现*疸。多数患者无明显症状,表现为隐匿性感染。
(3)实验室检查:ALT可呈轻度和中度升高,也可在正常范围之内,有明确的6个月以内抗-HCV和(或)HCVRNA检测阳性的结果。部分患者HCVRNA可在ALT恢复正常前转阴,但也有ALT恢复正常而HCVRNA持续阳性者。
有上述(1)+(2)+(3)或(2)+(3)者可诊断。
9.2慢性丙型肝炎的诊断
(1)诊断依据:HCV感染超过6个月,或有6个月以前的流行病学史,或感染日期不明。抗-HCV及HCVRNA阳性,肝脏组织病理学检查符合慢性肝炎。或根据症状、体征、实验室及影像学检查结果综合分析,亦可诊断。
(2)病变程度判定:
(3)慢性丙型肝炎肝外表现:
10治疗目标和治疗终点
抗病*治疗的目标是清除HCV,获得治愈,清除或减轻HCV相关肝损害和肝外表现,逆转肝纤维化,阻止进展为肝硬化、失代偿期肝硬化、肝衰竭或HCC,提高患者的长期生存率,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预防HCV传播。治疗终点定义为抗病*治疗结束后12或24周,采用敏感检测方法(检测下限≤15IU/ml)检测血清或血浆HCVRNA检测不到(SVR12或24)。
11抗病*治疗的适应证
:所有HCVRNA阳性的患者,均应接受抗病*治疗。抗病*治疗终点为治疗结束后12或24周,采用敏感检测方法(检测下限≤15IU/ml)检测血清或血浆HCVRNA检测不到(SVR12或24)(A1)。
:育龄期女性在DAAs治疗前先筛查是否已经妊娠,已经妊娠者,可在分娩哺乳期结束后给予抗病*治疗。如果妊娠试验排除妊娠,则应告知,避免在服用DAAs期妊娠(B1)。
12治疗前的评估
:丙型肝炎患者进行抗病*治疗前,需评估肝脏疾病的严重程度、肾脏功能、HCVRNA水平、HCV基因型、HBsAg、合并疾病以及合并用药情况(B1)。
13DAAs药物
表3汇总了DAAs的情况。
14泛基因型方案
14.1索磷布韦/维帕他韦
14.2格卡瑞韦/哌仑他韦
14.3索磷布韦联合达拉他韦
14.4索磷布韦/维帕他韦/伏西瑞韦
15基因型特异性方案
15.1基因1型
15.1.1达拉他韦联合阿舒瑞韦
15.1.2奥比帕利+达塞布韦±RBV方案
15.1.3艾尔巴韦/格拉瑞韦
15.1.4来迪派韦/索磷布韦
15.2基因2型
15.3基因3型
15.4基因4型
15.4.1艾尔巴韦/格拉瑞韦
15.4.2来迪派韦/索磷布韦
15.4.3奥比帕利联合RBV方案
15.5基因5/6型
16含聚乙二醇干扰素α的方案
16.1达诺瑞韦联合利托那韦及PR
16.2索磷布韦联合PR
:泛基因型药物索磷布韦/维帕他韦,mg/mg,1次/d,治疗基因1~6型初治或者PRS经治患者,无肝硬化或代偿期肝硬化疗程12周,针对基因3型代偿期肝硬化或者3b型患者可以考虑增加RBV,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联合RBV疗程12周(A1)。
:泛基因型药物格卡瑞韦/哌仑他韦,mg/mg,1次/d,初治基因1~6型无肝硬化患者及非基因3型代偿期肝硬化患者8周;基因3型代偿期肝硬化患者12周。PRS经治患者,非基因3型无肝硬化患者疗程8周,代偿期肝硬化患者疗程12周。基因3型PRS经治患者疗程16周(A1)。
:基因1b型患者可以选择:艾尔巴韦/格拉瑞韦,50mg/mg,1次/d,治疗基因1型初治以及PR经治患者,疗程12周(A1)。来迪派韦/索磷布韦,90mg/mg,1次/d,可用于成人以及大于12岁的青少年患者。无肝硬化患者疗程12周,初治的无肝硬化患者也可以8周疗程。肝硬化患者联合RBV疗程12周;或者不使用RBV但疗程延长至24周(A1)。奥比帕利,2片,1次/d,以及达塞布韦,mg,2次/d,基因1b型无肝硬化或代偿期肝硬化患者疗程12周;轻度至中度肝纤维化的初治基因1b型患者可以考虑治疗8周(A1)。
:基因4型患者可以选择:艾尔巴韦/格拉瑞韦,50mg/mg,1次/d,初治以及PR经治患者,疗程12周。但是在抗病*治疗过程中就失败的患者,需要联合RBV,并且疗程延长至16周。来迪派韦/索磷布韦1片,1次/d,可用于成人以及大于12岁的青少年初治患者,无肝硬化或者代偿期肝硬化,疗程12周(A1)。
:基因5/6型患者可以选择:来迪派韦/索磷布韦,90mg/mg,1次/d,可用于成人以及大于12岁的青少年初治患者,无肝硬化或者代偿期肝硬化,疗程12周(A1)。
17特殊人群抗病*治疗
17.1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的治疗和管理
17.2儿童的治疗和管理
17.3基因3型患者
17.4肾损伤患者的治疗和管理
17.5肝移植患者的治疗和管理
17.6静脉药瘾(PWID)以及接受阿片类似物替代治疗(OST)者的治疗和管理
17.7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等血液疾病患者的治疗和管理
17.8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和管理
17.9HBV合并感染患者的治疗和管理
17.10HIV/HCV合并感染患者的治疗和管理
17.11急性丙型肝炎患者的治疗和管理
:失代偿期肝硬化或曾有失代偿病史患者禁止使用NS3/4A蛋白酶抑制剂类DAAs以及干扰素。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可以选择来迪派韦/索磷布韦(基因型1、4、5、6)或索磷布韦/维他韦(泛基因型)或索磷布韦联合达拉他韦(泛基因型),以及RBV(<75kg者mg/d;≥75kg者0mg/d)治疗12周。如果患者有RBV禁忌或无法耐受RBV,则不联合RBV,但疗程延长至24周(A1)。
:青少年患者,12岁及以上或者体质量超过35kg,HCV基因1、4、5、6型感染,可给予mg索磷布韦/90mg来迪派韦治疗12周,经治代偿期肝硬化患者疗程延长至24周;HCV基因2型,予以mg索磷布韦联合RBV治疗12周,HCV基因3型,治疗24周(B1)。12岁及以上或者体质量超过45kg,格卡瑞韦/哌仑他韦mg/mg,1次/d,初治基因1~6型无肝硬化以及非基因3型代偿期肝硬化患者疗程8周;基因3型代偿期肝硬化患者疗程12周。PRS经治患者,非基因3型无肝硬化8周,代偿期肝硬化12周。基因3型PRS经治患者疗程16周(B1)。12岁以下儿童,目前尚未有推荐的DAAs治疗方案。
:所有合并HCV感染的CKD患者,均应立即接受抗病*治疗。HCV感染合并CKD1~3b期患者[(eGFR≥30ml·min-1·1.73m2)-1],DAAs的选择与没有CKD的患者一致(A1)。HCV感染合并CKD4~5期[eGFR<30ml·min-1·(1.73m2)-1]和CKD5D期(透析)患者,可以选择艾尔巴韦/格拉瑞韦(基因1、4型),或者格卡瑞韦/哌仑他韦或者索磷布韦/维帕他韦(泛基因型,不需要调整剂量),以及二线选择:奥比帕利/达塞布韦(基因1型)、阿舒瑞韦联合达拉他韦(基因1b型,阿舒瑞韦用于未透析的CKD4~5期患者时剂量减半)(A1)。
:肾移植后CKD1~3b期患者[(eGFR≥30ml·min-1·1.73m2)-1],可以选择来迪派韦/索磷布韦(基因1、4、5、6型),或者索磷布韦/维帕他韦(泛基因型),不需要调整免疫抑制剂剂量。肾移植后CKD4~5期[eGFR<30ml·min-1·1.73m2)-1]和CKD5D期(透析)患者,可以选择格卡瑞韦/哌仑他韦(泛基因型),同时需监测免疫抑制剂血药浓度,必要时调整剂量(A1)。
:等待肝移植患者,如果MELD评分<18~20分,应在移植前尽快开始抗病*治疗,患者可能从移植等待名单中移除;如果MELD评分≥18~20分,首先进行肝移植,移植后再进行抗HCV治疗,但是,如果等待时间超过6个月,可根据具体情况在移植前进行抗HCV治疗;如果无肝硬化或者是代偿期肝硬化,应在肝移植前开始抗病*治疗以预防HCV复发及移植后并发症;如果需要立即肝移植,也可在肝移植后进行抗病*治疗,也可获得较高SVR率(A1)。
:肝移植后HCV复发或再感染患者,如果无肝硬化或是代偿期肝硬化,用来迪派韦/索磷布韦(基因型1、4、5、6)或索磷布韦/维帕他韦(泛基因型)治疗12周;如果是失代偿期肝硬化,用来迪派韦/索磷布韦(基因1、4、5、6型)或索磷布韦/维帕他韦(泛基因型)以及RBV(<75kg者mg/d;≥75kg者0mg/d)治疗12周,如果有RBV禁忌或不耐受则治疗24周(A1)。肝移植后HCV复发、非失代偿期肝硬化,但是eGFR<30ml·min-1·(1.73m2)-1的患,可采用格卡瑞韦/哌仑他韦治疗12周,治疗期间或治疗后需监测免疫抑制剂的血药浓度,必要时调整免疫抑制剂剂量(B1)。
:PWID应定期自愿检测抗-HCV和HCVRNA,所有感染HCV的PWID都应立即接受抗病*治疗,选择无干扰素的全口服DAAs治疗方案,具体方案普通患者,注意治疗时的DDI问题。仍有持续高危行为的PWID应在SVR后监测HCV再次感染,至少每年1次HCVRNA评估。SVR后随访中HCV再次感染者应再次予抗HCV治疗(B1)。
:对于血友病、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贫血等血液系统疾病患者合并HCV感染时,HCV抗病*治疗的指征不变,选择无干扰素、无RBV的全口服DAAs治疗方案,具体方案同普通患者(B1)。
:有精神病史的HCV患者,予以无干扰素的DAAs抗HCV治疗。抗HCV治疗前应评估精神状态,治疗期间注意监测精神状态,必要时予以抗精神疾病类药物治疗。在使用抗精神疾病类药物和HCV药物治疗时,要注意DDI问题(B1)。
:合并HBV感染时,针对HCV的治疗与单纯HCV感染治疗的方案相同。如果患者同时符合HBV抗病*治疗指征,可考虑予以干扰素α或核苷(酸)类似物抗HBV治疗。如果不符合HBV抗病*指征,但是HBsAg阳性,则在抗HCV治疗同时予以核苷(酸)类似物抗HBV治疗,预防HBV再激活(B1)。
:合并HIV感染时,针对HCV的治疗与单纯HCV感染的DAAs治疗方案相同,SVR率与无HIV人群相同。如DAAs与抗逆转录病*药物有相互作用,治疗方案和药物剂量需要调整(B1)。
:急性丙型肝炎患者可以给予索磷布韦/维帕他韦(泛基因型)、格卡瑞韦/哌仑他韦(泛基因型)、格拉瑞韦/艾尔巴韦(基因1b或4型)、来迪派韦/索磷布韦(基因1、4、5、6型)或者奥比帕利联合达塞布韦(基因1b型)治疗8周(B1)。
18经治患者的再次治疗
:PRS经治的患者选择的DAAs治疗方案与初治患者类似(A1)。DAAs经治的无肝硬化或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可以给予索磷布韦/维帕他韦/伏西瑞韦联合治疗12周,或者索磷布韦联合格卡瑞韦/哌仑他韦治疗12周(B2)。DAAs经治失败2次的患者,可予索磷布韦/维帕他韦/伏西瑞韦联合,或索磷布韦联合格卡瑞韦/哌仑他韦,同时加用RBV治疗12周(C2)。DAAs经治的失代偿期肝硬化或失代偿病史患者,禁用蛋白酶抑制剂,应再次予索磷布韦/维帕他韦,同时加用RBV治疗24周(B2)。
19治疗过程中的监测
患者治疗过程中应进行疗效监测和安全性监测。
20随访
20.1对于未治疗或治疗失败的患者
20.2进展期肝纤维化和肝硬化患者的监测和管理
: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监测血液学、生物化学和HCVRNA,以及不良应等。建议基线、治疗4周、治疗结束时、治疗结束后12周评估肝肾功能、HCVRNA。未治疗或治疗失败的患者,以无创诊断方式每年复查1次、评价肝纤维化的进展情况。对于有进展期肝纤维化或肝硬化基础的患者,无论是否获得SVR,每3~6个月复查1次腹部超声和血清甲胎蛋白(B1)。
21尚待研究和解决的临床问题
〔本资料由朱明恕主任医师根据《丙型肝炎防治指南(年版)》编写〕
(本指南刊登于《临床肝胆病杂志》年第12期。如欲全面详尽了解,请看全文)
.12.21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