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贵伤农,源于博弈权不对等
随着全国粮食的“八连丰”,知名的黑龙江省五常大米也迎来好光景,大米不仅质量好,价格也是节节攀升,最贵的一斤甚至卖到了199元。但五常市的许多稻农却感受不到喜悦,因为他们辛辛苦苦种出的水稻,卖给当地的加工企业每斤不到2元。农民“汗珠子掉地摔八瓣”种出的优质水稻,缘何才得这点钱?(2012年1月3日西安晚报)
市场上的五常米一斤卖到了199元,而稻农卖给加工企业每斤才不到2元,谁都能看出其中的不公平。因为从成熟的稻谷到加工成大米,这中间没有多少科技含量,只是脱掉稻衣而已,加工企业也只有每斤0.2元钱的投入,价钱何以霄壤之别。
经过调查分析,主要原因是加工企业集体压价,不按订单履约,采取欺诈的手段控制稻农,所以才导致市场米贵如金,而稻农却只能受制于加工企业,把自己的“金子”卖成了“石头”价。
对这样一起明显伤农事件,作为*府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应当积极作为,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对“水分不得超过16%”、“水稻保底价1.80元/斤”、“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1000元/垧”等显失公平的霸王条款,应及时予以规范。在价格博弈中,单个的种稻户和加工企业相比,明显是弱势一方,面对加工企业的强势联合,稻农的话语权很微弱,博弈权明显不对等。
因此,在这场不公平的价格博弈中,*府要起到平衡器的作用,要坚定的站在稻农一方,维护广大稻农利益,对恶意欺诈稻农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切实维护稻农的合法权益,真正像中国农村社会学研究会会长陆学艺说的,“这需要地方领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执*为民的理念,在农企利益协调机制的建设上,*府不能缺位,要把富民产业落到实处。同时要解决农产品流通环节混乱、一些黑心商家趁机谋取不正当暴利问题。”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