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软件惹著作权纠纷
软件开发者竟然输了官司摘要:曲师大教师李天盟为原告鑫众公司开发了一套络棋牌游戏软件,后来李天盟的哥哥李天峰成立了一家公司,在公司站上使用这套游戏软件。双方都认为自己是软件的著作权人,软件开发者竟然输了官司。
舜讯
曲师大教师李天盟为原告鑫众公司开发了一套络棋牌游戏软件,后来李天盟的哥哥李天峰成立了一家公司,在公司站上使用这套游戏软件。双方都认为自己是软件的著作权人。日前,这起山东省首例络棋牌游戏软件著作权纠纷案,经省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006年6月,李天盟与青岛鑫众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受聘为鑫众公司开发一套络棋牌游戏软件。李天盟带领开发小组的技术人员,主要利用鑫众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开发任务后,将软件源代码交付鑫众公司。鑫众公司在自己公司的站上宣传并运营该软件,2007年1月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后来,李天盟之兄李天峰成立了曲阜市天峰科技有限公司,借助该公司站,在络上运行、销售李天盟为鑫众公司开发的同一套棋牌游戏软件,2007年3月也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同时宣称鑫众公司所销售的软件为盗版软件。
鑫众公司发现李天盟及天峰公司的行为后,将二者诉至济宁中院。天峰公司、李天盟提出反诉,称该套软件是由李天盟与天峰公司自主开发,著作权应归属天峰公司。
法院审理认为,李天盟的开发行为是职务行为,该软件是包括李天盟在内的鑫众游戏项目开发小组的职务软件,著作权应由鑫众公司享有。遂判决天峰公司和李天盟赔偿鑫众公司12万元,停止销售并在其站上提供下载软件的行为,销毁侵权软件的复制品。
天峰公司、李天盟向省高院提出上诉。近日,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